公園遛狗踩空受傷 北市府須賠13萬

公園遛狗踩空受傷 北市府須賠13萬

台北市一名女子三年前在華中河濱公園內遛狗,結果因水溝蓋沒蓋好,一腳踩空,傾斜掉落到水溝內,造成腿部受傷,女子不滿北市府管理有疏失提出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賠北市府須賠償女子十三萬元。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吳姓女子於民國101年7月25日晚間7點多,在台北市華中河濱公園牽狗散步,但在經過園區內籃球場旁排水溝時,因水溝蓋板沒蓋好,突然一腳踩空跌倒,導致右腳挫傷。吳姓女子主張,外傷雖已痊癒,但傷處卻持續疼痛不止,經醫師診斷,是筋肌膜疼痛症候群等後遺症,須長期服藥還要忍受嚴重副作用,遲遲無法工作。吳姓女子不滿管理單位沒有盡到防護責任,向北市府提出155萬多元的民事求償。

台北地院審理時,市府主張,原告無法證明當天就醫的傷勢,是因走路時在水溝蓋上跌倒所致,當天也沒有施工紀錄,請求駁回原告之訴。法院調查,發現吳姓女子跌倒後,曾撥打1999投訴,足認傷勢是因踩空跌倒所致,而管理單位一個多月後才前往巡查,無法證明水溝蓋當時是否有問題,就算水溝蓋沒有蓋好不是水利工程處造成,但身為管理單位有責任經常性巡查,認定有疏失判准13萬3千多元,全案可上訴。

(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