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昇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增資發行新股與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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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4/8/3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源大環能)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源大環能之所有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無。

7.併購目的:

為整合資源、擴大營運規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營運效率及增強市場競爭力,進而提升

整體股東權益。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可達到全面性的資源整合、擴大營運規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營運效率及增強市場競

爭力之綜效,為股東創造更大利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收購後預計可提高本公司營收及獲利,對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不利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源大環能科技(股)公司1股普通股換發本公司2.23股普通股

(2)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依據雙方公司截至民國104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

報告,並參酌雙方目前營運狀況、每股股票市價、每股盈餘、每股淨值、具股權性質

之有價證券執行情形、未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等因素為基礎,在合於所委請獨

立專家就換股比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協議訂定。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04年11月4日,惟得視本案進行狀況,授權董事會變更股份轉

換基準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37,754,500元整

代表人姓名:莊仁文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54號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不規格外的原生多晶矽,透過先進且專業的處理技術,生產出

穩定、高品質、客製化的原生多晶矽,供應給世界級太陽能晶圓

製造商。

(二)公司名稱: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45,540,000元整

代表人姓名:彭鴻俊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楊梅區金山街192號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工業熱能統包供應及熱能設備製造,熱能供應業界大型統包商,

擁有一貫化整廠鍋爐系統建置及領先業界之燃燒技術與空污防治

設備技術。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