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司法偵辦空污案首例 彰檢聲押業者獲准

創司法偵辦空污案首例 彰檢聲押業者獲准

彰化地檢署在埤頭鄉破獲重大空氣污染案,一家環保公司涉嫌以回收廢家具、三合板作燃料,卻沒做好環保設施,導致產生世紀之毒「戴奧辛」、硫氧化物嚴重危害人體健康,黃姓負責人、古姓廠長被聲押禁見獲准,創司法先例。(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表示,廠房是位在南彰化埤頭鄉的一家環保公司,所營業的項目繁多,主要是包含能源供應業,以再利用機構產出之木屑充當燃料,經鍋爐燃燒產生水蒸氣供應給臨近工廠來使用,但是這家公司為了節省成本,涉嫌從民國103年五月起,以回收含有氯、硫與烤漆等廢家具、夾板、三合板充作燃料,又捨棄有效防制空氣污染的設備不用,導致所排放的大量廢氣中,被檢測出含有世紀之毒「戴奧辛」、硫氧化物、氦氧化物以及飛灰等有害附近學校師生、住戶的人體健康,全案經葉建成主任檢察官會同鄭智文、董良造等檢察官,會同彰化縣環保局,環保署中區督察隊前往公司搜索,並將黃姓負責人、古姓廠長等涉案者帶回偵訊。

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全案經偵訊後,承辦檢察官依事證認為,將黃姓負責人、古姓廠長改列被告,並依照觸犯排放毒物罪、空氣污染防制法以及公共危險等罪責,並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在二十七號清晨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院方審理後裁准,也創下國內因排放有毒廢氣,被告遭裁定羈押的先例。(翻攝:李河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