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仲介賣淫 判刑6個月緩刑2年

劉喬安仲介賣淫 判刑6個月緩刑2年

去年(2015年)轟動社會的跨國仲介賣淫案,今天(3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眾所矚目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並且要捐16萬做公益,也就是說劉喬安可以不用坐牢,另外主嫌戴君儀和共犯鍾宜姿,則各判2年8個月及1年2個月。

記者vs.劉喬安:「剛有聽到結果嗎。」

戴著太陽眼鏡遮臉,劉喬安在神秘綠衣男子陪同下,來到台北地方法院,聆聽跨國仲介賣淫案的宣判,一聽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但要捐16萬公益金,劉喬安鬆了口氣,因為這等於不用坐牢。

藝人劉喬安:「謝謝法官今天的裁定,對於所有判決我都會服從照做,不好意思這段時間,浪費這麼多社會資源。」

緩刑結果超乎預期,因為劉喬安在最後一次開庭時,向法官表示,自己是一時貪玩,才會2度仲介女子跨國賣淫,已經知錯,希望輕判,另外2名被告,也分別向法官求情,主嫌戴君儀仲介27次,但她說自己罹癌,獲判2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192萬,共犯鍾宜姿,仲介6次,她也說已經找到正當工作,獲判1年2個月,緩刑2年,但要繳40萬做公益,全案暫時告一段落。

藝人劉喬安:「(現在進軍演藝圈),(未來的職業生涯有什麼計畫嗎),我還是會朝著我的方向去走,並不會因為之前的不堪或是挫折,而不去走。」

投身演藝圈的劉喬安,保證不再犯錯,但事件爆發時,她也宣稱這都是不實指控,要追究法律責任,沒想到一下就被檢方查出,她和戴君儀、鍾宜姿都有仲介行為,還衍生女星賣淫疑雲,現在她用一鞠躬向社會道歉,但能不能重新獲得掌聲,得看大眾接不接受。(民視新聞陳妍伶、姚家鼎、SNG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