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案再交鋒!頂新砲轟檢方「老調重彈」、「無的放矢」

台中高分院今天(9日)下午將再次開庭,審理頂新劣油案,而今天將傳喚6家向頂新購買劣油的下游廠商,了解購油的經過。公訴檢察官李慶義向法院提出補充上訴的理由,並再次強調魏應充每月所主持的「經營決策會議」中,已得知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油脂不符規範,卻仍指示加以採購,因此對頂新製產劣油一事不能擺脫責任。頂新方面則嚴詞反批檢方,指其所提的內容欠缺憑據,為「老調重彈」、「無的放矢」,不願再一一回應。

台中高分院今天(9日)下午將再次開庭,審理頂新劣油案,而今天將傳喚6家向頂新購買劣油的下游廠商,了解購油的經過。公訴檢察官李慶義向法院提出補充上訴的理由,並再次強調魏應充每月所主持的「經營決策會議」中,已得知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油脂不符規範,卻仍指示加以採購,因此對頂新製產劣油一事不能擺脫責任。頂新方面則嚴詞反批檢方,指其所提的內容欠缺憑據,為「老調重彈」、「無的放矢」,不願再一一回應。

據台中高分檢的論告書指出,大幸福及其上游廠商,產製油脂過程並沒有離地、牆,也不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訂定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大幸福公司油脂」從千家萬戶集貨而來,來源參差不齊,造成品質不穩定,無法為客戶提供品質擔保。頂新公司自行評鑑分數為72.5分,已低於台灣味全品保中心訂定的合格標準80分。

另外,被告魏應充每月主持「經營決策會議」,曾親自批示指派陳茂嘉、王祖善、李宜錡等3人至越南勘查,勘查後也決策會議得知結果報告,因此魏應充、陳茂嘉等人對大幸福公司的油脂不符GHP規範,並未獲越南政府核發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等情況,其實都相當了解,不能置身事外。

對於檢方所述的內容,頂新重砲反擊根本就是「老調重彈」、「無的放矢」。頂新表示,彰化地院已判決釐清,對於檢方言論不再一一回應,一切回歸司法調查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