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湯圓一件包裝違規

北市衛生局昨(二)日公佈元宵湯圓食品抽驗結果,一件包裝不符規定。 元宵節即將到來,北市衛生局前往超市、大賣場、湯圓飲食店、甜品店、傳統市場等處進行元宵湯圓食品抽驗,總計抽驗五十件產品(三十一件散裝、十九件包裝),一件包裝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百分之五點三。 此次共計查驗四十件湯圓產品(芝麻湯圓、花生湯圓、小湯圓、鮮肉湯圓、麻糬湯圓等)及十件配料(烏豆沙、紅豆、薏仁、紫米、鮮肉餡等),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及著色劑,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針對十九件包裝產品標示查察結果,一件不符規定為「^_^湯圓(白湯圓+芒果風味湯圓)(有效日期:2015.11.14)」產品外包裝標示食用色素紅色六號、紅色七號、紅色四十號,衛生局局檢出黃色五號及黃色四號,因來源廠商為外縣市,已通知轄管衛生局輔導標示改正。包裝產品標示不完全,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分責任廠商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命產品限期回收改正。 衛生局提醒,一般現場手工搖製之散裝元宵湯圓,應注意製作場所之工作人員手部清潔衛生,例如:不得留指甲、不得配戴飾物、不得塗指甲油、不得有傷口,並需穿戴乾淨之衣帽。製造場所盛裝湯圓之容器及工作檯面、天花板、牆壁及地面應保持乾淨。注意配料鮮度及保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