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購隱形眼鏡新規 桃巿暫不跟進

北市購隱形眼鏡新規 桃巿暫不跟進

有關民眾購買隱形眼鏡,台北市研議,將放寬為十八歲以下、以及首度配戴購買隱形眼鏡者,才需要持處方箋,桃園巿政府衛生局蔡紫君認為這項政策立意相當良善,但是對於業者來說執行上會面臨困擾,尤其是業者要如何去分辨民眾是首戴族或者十八歲以下,除非中央明訂,讓業者有權利要求民眾出示證件檢查,目前桃園巿還是暫不跟進。(李明朝報導)

民眾配戴隱形眼鏡,需不需要處方箋?桃園巿政府衛生局長蔡紫君認為,民眾購買隱形眼鏡,若要強制規定需出示處方箋,執行面會遇到不少困難,應該多多宣導民眾配戴眼鏡要注意安全,首戴或覺得不適時該請眼科醫師及合格驗光師檢查並開立處方箋,才能確保靈魂之窗不受傷害,最重要的是民眾能養成正確的習慣及觀念,相信就能避免錯誤配戴的行為。

蔡紫君認為首戴族或者十八歲以下配戴隱形眼鏡需要處方箋,立意很好,但是民眾自行前往眼鏡行配套眼鏡或者隱形眼鏡,業者如何分辨民眾是首戴族?或者業者能否有權利要求民眾提供證件證明年齡?業者如何分辨購買者為使用者?再加上眼科醫師的處分箋尚未法定格式,業者如何分辨真偽?種種的考量,皆需要更周密的研商討論。

蔡紫君表示,桃園巿現階段不會跟進台北巿來執行,必須研擬完善的配套措施才會推動,但是慎重呼籲民眾,尤其是視力仍隨時變動的年輕人,在配戴時覺得有不舒服或疲勞的感覺,均應該至眼科醫師回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