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無共識 下周二闖關
中國時報【鄭舲╱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昨通過民進黨團提案,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與《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列為討論事項第1、2案。朝野黨團馬拉松協商3天後,對關鍵條文仍然無共識,定下周二院會逐條表決處理。藍委賴士葆在臉書痛批,促轉條例處處可見戕害人權的違憲條款,內容充滿鬥爭清算,民進黨執政後不斷擴大行政權,應該更名為「民主退步黨」。 立法院長蘇嘉全11月29號首度邀集朝野黨團協商促轉條例,但協商從一開始就卡關,民進黨主張威權統治時期是指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81年11月6日止,但國民黨團希望納入慰安婦、陸一特等適用範圍,親民黨團則希望納入原住民權利受侵害等部分。 此外,民進黨團主張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屬二級獨立機關,但時代力量黨團主張促轉條例主管機關為「實踐轉型正義委員會」,隸屬於總統府。朝野對關鍵條文爭執不下,意見毫無交集,連帶影響後面條文。 歷經3天漫長協商,唯一獲得朝野共識、無異議通過的條文只有「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朝野黨團最後簽署協商結論,促轉條例將在下周二院會處理,各黨團分別推派代表,於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時發言,發言結束後,就進行表決處理。 對此,賴士葆在臉書貼文指出,促轉條例打著轉型正義之名,但內容諸多不義,充滿鬥爭清算,例如:為何期間只涵蓋國民黨開始的1945年,而不包括日據時代?為何不處理慰安婦及原住民土地被奪等不義事項? 賴士葆說,整部促轉條例處處可見「戕害人權」的違憲條款,例如第17條規定由非司法官的促轉會調查人員行使「強制處分權」,有權在憲警的陪同下到民眾家中翻箱倒櫃;第19條規定只要促轉會認為你有隱匿相關檔案,就要處5年以下的刑責,「這些行為像極了過去東廠的行徑」! 賴士葆批評,民進黨執政後,不斷擴大行政權而侵害人權。 他感嘆,為了維護人權,好不容易將過去檢察官獨立行使的監聽、羈押、搜索等權提升至由法院核准,現在卻倒退到由行政權為之。賴呼籲,全民應該一起來反對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的任何「類錦衣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