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內閣通過禁止商業代理孕母法草案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德里25日專電)印度內閣昨天通過一項禁止商業代理孕母法草案,藉以防範外國夫婦經常支付大筆金錢到印度尋找代理孕母為他們生小孩。

「印度人報」(The Hindu)今天引述印度外交部長史瓦拉吉(Sushma Swaraj)說,草擬的法案將禁止外國人和同性戀者在印度雇用代理孕母。

史瓦拉吉指出,代理孕母遭到濫用,許多花錢尋求代孕的夫婦也拋棄了天生殘疾等被視為不需要的嬰兒。

這份草案規定,未來只允許非營利的自願代理孕母,且只開放給結婚至少5年、在醫學上確認無法懷孕生子的印度籍夫婦申請,這些人需要近親同意擔任代理孕母。

印度內閣通過的草案禁止外國人、單親人士、同性戀者和同居人士申請代理孕母服務;且嚴格限定自願的婦女只能有1次擔任代理孕母的機會。

史瓦拉吉表示,這項草案預計在國會11月開議時排入議程進行辯論。

印度在2002年讓代理孕母合法化,費用相當便宜,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曾報導,在印度透過代理孕母懷孕生下小孩,費用約需2萬5000美元(約合新台幣80萬元),在美國則需要10倍價格。

此外,擔任1次代理孕母通常可獲得5000到7000美元的報酬,雖然比美國代理孕母1次賺2萬5000美元要少很多,但對貧苦印度家庭來說,是很大的誘因。

因此,許多不孕外國夫婦都慕名而來,到印度尋求代理孕母服務,導致代理孕母行業在印度相當發達;根據印度政府統計,全印度約有2000家代理孕母診所。

但婦女權利促進人士批評,代理孕母診所成為「租用子宮」的暴利場所,虐待、剝削擔任代理孕母的婦女;因此,印度人權律師瓦德(Jayashree Wad)去年曾向最高法院提出訴願,以避免婦女遭商業利益剝削為由,要求禁止代理孕母行業。10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