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遭獄友打死 北監判賠近3百萬確定

受刑人遭獄友打死 北監判賠近3百萬確定

一名李姓受刑人在台北監獄遭獄友毆打,最後頭部重創死亡,涉嫌打人的劉姓受刑人被判7年8個月刑期。死者家屬認為有管理上的疏失,另外提出國賠,最高法院審理之後,判決台北監獄必須國賠近3百萬元。

(杜大澂報導)

這起台北監獄內的案件,發生3年多前,因為侵占罪入獄的李姓受刑人,有心血管疾病,所以住進病舍,獄友是一名劉姓受刑人,不料,劉姓男子在舍房內,多次以辱罵、潑水、丟東西等方式欺負李姓男子,甚至還以敲頭等方式毆打,被害人後來因為高血壓顱內出血送醫,最後仍宣告不治,他從入獄到死亡才短短三個星期。

家屬發現被害人有被毆打傷痕,憤而提告,刑事的部分,劉姓男子一審被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名,判處7年8個月刑期。至於民事的部分,家屬認為,監獄管理有疏失,提出國賠400萬元。高院審理之後發現,劉姓受刑人在監獄的14個月間,總共發生20多起違規案件,顯然心理狀況並不穩定,但獄方卻還是讓他和其他受刑人住在同一間舍房,管理上的確有疏失,經過計算後,判決台北監獄必須賠償近3百萬元,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被駁回後,就此確定。

(圖╱台北監獄外觀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