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託棄養4貓 小黃運匠遭罰3萬元

上個月16號半夜,新北市中和動物之家門口遭人惡意遺棄4隻貓咪,動保處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查出棄貓計程車運將並約談到案,運將坦承是受林森北路兩名約20歲女子託付,將4隻貓載運至中和動物之家門口遺棄,動保處依違反動保法開罰運將三萬元,並追查兩名女子。 從監視器畫面可以清楚看到,兩名抱著貓籠的女子,將貓咪送到計程車上,就在上個月16號半夜,四隻約兩歲大的貓咪被丟棄在新北市中和動物之家門口,動保處調查後,發現是陳姓計程車司機所為因此將他約談,陳姓司機坦承受2位女子委託棄貓,被依違反動保法開罰運將三萬元。 ==計程車司機 陳先生== 原本就冤枉的啊 一開始她只問我要不要 方不方便載動物 我說可以啊 我以為她們要跟去(動物之家) 我說這個時間去又沒有人 我要交給誰 她就說沒有 如果去有人你就交給人 沒有人你就放在門口就可以了 動保處根據陳姓司機提供的攔車地點,請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果真發現兩名女子當晚抱著貓籠攔車,但經過半個多月查訪,還是沒有未確認女子身分,所以先依法對陳姓司機開罰,而這4隻遭棄置的貓咪,初步判斷是兩隻公的混種阿比西尼亞貓,和兩隻母的混種挪威森林貓,平常受到良好照顧。 ==新北市動保處長 陳淵泉== 目前我們從3月1號開始 對於任何的犬貓 都沒有實施安樂死 所以她應該是為此來 丟到我們動物之家來 動保處表示,動保法明文規定,棄養動物者最高可處15萬罰鍰,因此呼籲,棄養裁罰不只是針對飼主,協助棄養者同樣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雖然目前新北市積極推動收容所零安樂政策,但也會嚴格取締惡意棄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