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沙鹿市場槍擊案 開槍男遭訴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4日電)發生在今年5月底的台中沙鹿市場槍擊案,檢方今天偵查終結,依殺人等罪起訴陳姓男子,並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男與被害人5月30日在沙鹿區菜市場一家小吃店用餐飲酒,席間陳男與被害人因比較何人喝酒較多較少問題產生嫌隙,陳男便從包包內取出手槍,並不斷拉滑套。

起訴指出,不料被害人又不斷向陳男勸酒,陳男一氣之下,持槍朝被害人頭部射擊,子彈右進左出貫穿被害人頭部。被害人經送醫搶救,仍於6月4日因傷重宣告不治。

陳男犯案後趁亂徒步逃逸,並找堂弟及友人陳姓夫婦協助藏匿,期間友人還負責供應三餐。陳男經過18天逃亡後,自知法網難逃,向警方表示願出面投案,並在落網後交出犯案槍枝及子彈3發。

檢察官認為,陳男僅因細故即致被害人於死地,顯見手段凶殘,泯滅人性,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殺人等罪起訴陳姓男子,並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而陳男堂弟與陳姓夫婦則依藏匿人犯罪起訴。10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