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巷道停車收費 延至12月1日統一施行

台北市巷道停車收費 延至12月1日統一施行

台北市長柯文哲重視公平原則,強調使用者付費。為解決免費停車格位遭車輛久停、長期占用,台北市府原定於9月底將免費停車格,全面納入收費管理,並由檢舉較多的區域先開鍘,但因實施順序沒有一體適用的原則而引發民怨,停管處確定延後收費期程,將統一於12月1日開始實施。 8月初大安區龍淵里里辦公室收到停管處公告,告知里內巷、弄停車格自8月31日起納入收費管理,成為大安區「第一個」全面實施停車格收費管理的里,里長質疑全市有456個里,為何要優先選擇龍淵里實施全部巷、弄停車格收費,大喊不公平。 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指出,停管處未依各地區停車格占用情況、停車位周轉率等問題做綜合性考量,分階段規畫實施各區域巷、弄停車格收費政策,而是以「民眾檢舉」做為評估標準,難道是覺得龍淵里里民比較好欺負。 對此,停管處研擬一體適用的通案標準,全市路邊汽車停車格收費,考量巷道為社區居民生活作息主要範圍,由推動街、路優先收費。原定預計於9月底前完成,後續於12月底完成巷、道收費。 停管處表示,近日巷道停車收費已陸續公告,部分民眾因未同時獲得其他行政區巷道停車收費公告訊息,誤以為針對性收費。為避免類似爭議,後續公告巷、道路邊停車收費後,統一於12月1日開始實施。針對1999市民熱線或市政信箱等管道申訴,長期反映久停路段仍先行優先辦理收費管理,儘早改善停車格久占問題。 此外,台北市啟動鄰里交通環境改善計畫,包括標線型人行道畫設、紅黃標線調整、汽機車格位規畫及機車退出騎樓等措施。以畫紅黃線、停車格為例,將不只用一個小區域來設計,而是以里為單位,避免畫了又塗、塗了又畫,以點出發延伸至面,從有意願的里開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