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波簽署租稅協定 有助台商歐洲營運布局

財政部今(21)日傍晚宣布,台灣與波蘭今日在台北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將俟兩國各自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以書面相互通知後生效,並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適用。

財政部今(21)日傍晚宣布,台灣與波蘭今日在台北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將俟兩國各自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以書面相互通知後生效,並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適用。

財政部表示,台波租稅協定是台灣與歐洲國家所簽署的第15個全面性租稅協定,其生效適用將使台灣在歐洲地區租稅協定網絡更趨完整,有助我國企業在歐洲地區營運布局,並吸引外商以台灣為亞太營運中心,進行全球布局,加速重要產業在台投資深耕,對於未來與其他國家洽簽租稅協定也具積極正面助益。

台灣與波蘭經貿投資關係密切,2015年台波雙邊經貿總額約9億4千萬美元,波蘭為台灣出口歐盟國家的第8位。

目前台灣對波蘭實際投資金額為2億1千萬美元,包括銷售電子產品、組裝製造及筆記型電腦維修等產業;波蘭對台灣投資金額相對較小,主要投資業別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批發零售業及支援服務業。

財政部指出,透過台波租稅協定對於一方人民及企業取得對方來源之股利、利息、權利金、營業利潤等所得提供的減免稅優惠,有助雙方產業合作與技術交流,鼓勵研發創新,進而創造就業機會,促進雙方經濟成長,營造互惠雙贏局面。

台波租稅協定歷經雙方財政部、外交部及經濟部多年諮商與推動,終就協定內容達成共識,為繼加拿大後的第34個簽署的全面性租稅協定。協定共28條,主要由所得來源國就他方締約國居住者(包括人民及企業)取得之各類所得提供合宜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重複課稅,甚至減輕稅負,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