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外詐騙 陸今年起進行管轄

台海外詐騙 陸今年起進行管轄

旺報【特派員陳君碩╱北京報導】 馬來西亞4月30日遣送97名電信詐騙嫌疑人到大陸,包含32名台灣人。大陸公安部1日表示,全數嫌疑人押送大陸是為徹底查明案件,也有利調查取證。大陸法學專家指出,因台灣過去輕判的案例,大陸從今年起開始主張,涉及大陸的詐騙案,即使是台灣嫌疑人,也要由大陸司法機關行使刑事管轄權。 大陸公安部1日下午安排部分駐京台媒及新華社、央視等陸媒,就大馬案後續情況採訪辦案員警及多位專家學者。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呈元表示,台籍嫌疑人遣送回台本來是可以的,但因為台灣的《刑法》處罰太輕,從2016年起,大陸開始主張即使是台籍嫌疑人,也要由大陸司法機關行使刑事管轄權。 犯罪組織嚴密 分工細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則表示,詐騙案的訴訟程序從立案、偵查、起訴到審判,約需1年到1年半;他認為,大陸的處理方式符合犯罪結果地的屬地主義,也符合被害人的期待。 曾多次赴海外偵辦電信詐騙案的公安部刑偵局員警張軍受訪指出,電信詐騙屬集團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組織嚴密、分工細緻,若對一個犯罪集團分開處理,就很難查清該犯罪集團的組織架構情況和作案情況。 嫌犯全押陸 有利查案 張軍表示,以往分開處理,押回的大陸嫌疑人都承認實施詐騙,但因同夥被從第三地遣返回台,加上大陸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集團中層級較低,導致具體騙了誰、騙了多少錢、騙來的錢透過什麼方式、流到哪裡等問題,都搞不清楚;因此,此次將嫌疑人全數押到大陸,將有利徹底查明案情。 張軍提到,2012年他曾先後赴印尼和柬埔寨偵辦詐騙案,中間只相隔3個月,想不到在柬埔寨逮捕台籍詐騙嫌疑人時,對方盯著他問:「長官你是不是去過印尼,上次在印尼也是你抓我」。 張軍認為,將台籍嫌疑人押到大陸,將有利於嚴懲犯罪、提高犯罪成本、形成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