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代取得人交通部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

(1)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2)已發行股份總額:5,605,293,058股。

2.取得人資料:

(1)公司名稱:交通部。

(2)統一編號:03720405。

(3)地 址:10052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420,000,000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43.17%。

3.取得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1)取得之股數:本次取得2,420,000,000股。

(2)取得之日期:股款繳納日104年11月26日,台灣高鐵公司預計股票發放日104年12月25日。

(3)取得之方式:交通部參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私募普通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用。

依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04年5月21日第8屆第7會期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附帶決議「(一)對於台灣高鐵延長特許期,同意予以延長35年,但需符合下列規定方始生效:(前略)3.台灣高鐵增資300億元,其中242億元由高鐵相關建設基金直接出資(後略)」辦理。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貸款24,200,000,000元。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