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漁業合作協定 近期內簽署

台菲漁業合作協定 近期內簽署

台灣和菲律賓洽談「漁業執法合作協定」原訂本月初就要簽署,不過後來因故做罷。外交部亞太司長何登煌今天表示,雙方只剩下部分文字需要菲方最高當局批准,預計下一回合談判就可以簽署協定。不過雙方已經達成共識,有關「避免使用武力」等4項合作機制,在4月已經開始的魚汛期中就已經啟動。何登煌估計,雙方在7月底之前就可以簽署協定。(李人岳報導)

廣大興漁船案促成台菲雙方針對漁業執法建立4項合作機制,雙方原訂4月初就要簽署「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不過因故做罷,外交部亞太司長何登煌表示,雙方經過3次談判,已經達成「避免使用武力、互相了解執法程序、互相通報和逮捕後儘速釋放」等四項共識,只剩下文字問題需要菲方的最高當局批准,預計下次談判時就能簽署協定。由於魚汛期已經開始,雙方能否趕在7月底魚汛期結束前簽署協議?何登煌樂觀表示「應該不用等那麼久」。何登煌:『(菲方)24日會有一個跨部會的會議,完了之後大概就會通知我們什麼時候召開下一次會議(談判),下一個會議就準備要簽(協定)了。』

何登煌也指出,台菲雙方已經達成共識,雖然還沒正式簽署執法合作協定,不過四項合作機制已經啟動,我方漁民在魚汛期間的作業可以得到保障。

不過何登煌也提醒,我方漁船多次進入菲國12海浬領海內作業已經引發菲國民間的不滿,上次談判期間就差點造成會議破局,菲方也已經要求我方加強約束漁民,否則如果侵入到菲國領海,就會採取有效的執法行動。

(圖為菲國特使裴瑞茲來台向廣大興號家屬道歉,並說明最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