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照護患須自費 衛部擬了解

監察委員尹祚芊調查發現,衛生福利部放任醫院向長期使用呼吸器的病患收取生活照護費。衛福部表示,年後將請地方衛生局了解呼吸照護病房的收費內容,確保各院資訊公開。 尹祚芊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目前國內約有三千六百八十九名住在呼吸照護病房的病人,醫院收治每名呼吸器依賴病人,平均每個月獲得健保給付約新台幣十一萬到十四萬元,但衛福部放任醫院再向家屬收取兩萬元至三萬六千元不等的生活照護費,對家屬來說是沉重負擔。 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下午回應表示,了解監委關心醫院收費,已多次向監委報告相關事項,包含醫院自費項目收費範圍,以及健保護理費的給付範圍,將責請部內相關單位持續說明清楚。 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受訪表示,護理照護是否包含生活照顧費議題經過多次討論,健保給付的範圍是不含生活照顧費,年後將請各地衛生局了解醫院呼吸照顧病房收費,至少要做到資訊公開。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專門委員林淑範表示,護理和生活照顧真的很難切割清楚,目前呼吸照顧病房是論日支付,有四千三百四十九、三千五百八十九兩種支付點數,包含病人的診療費用、醫師費、護理費、病房費、檢查費等所有費用。 她說,醫院若有收自費項目,都須要經過衛生局核可,若要調高呼吸照顧病房的護理支付點數,目前沒有編列相關預算,且必須有預算之後才能協商要調整什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