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布爾私刑事件 4名男性嫌犯被判死刑

阿富汗女性法克韓達(Farkhunda)3月中旬遭喀布爾暴民以私刑虐殺和焚屍一案,阿國法院今天(6日)判處其中4名男性暴民死刑。此外,法院也判處其他8名參與私刑事件的暴民16年徒刑,另外18人則無罪開釋。 法克韓達3月19日在喀布爾市中心,遭一群憤怒暴民指控她焚燒可蘭經,隨後以私刑將她處死,並且將她的屍體帶到喀布爾河(Kabul River)旁邊焚毀。 對於法克韓達不幸的遭遇,在阿國國內及國際間引發譴責,數百位民眾3月22日參加了她的葬禮。 在群眾的高喊聲中,以及成群男子的簇擁下,幾名女性將法克韓達的遺體抬至墓園。這在由男性主導的阿富汗社會,是極為罕見的抗議行為。 民眾接著發起抗議行動,並聚集在喀布爾的夏赫.多夏姆謝拉(Shah Doshamshera)清真寺前,要求政府處決所有參與殺害法克韓達的暴徒。 阿國內政部長烏魯米(Noorulhaq Ulumi)3月23日在國會接受質詢時,針對法克韓達遭暴民以私刑虐殺和焚屍一事,指法克韓達是1名無辜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