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方仰寧被暗殺 洪崇晏涉恐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台大學生洪崇晏昨晚拿起麥克風帶領群眾喊口號要求方仰寧下台,並對方說「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法界指出,已觸犯恐嚇罪。

為抗議警方11日清晨執行立院前清場,網友號召包圍台北市中正警一分局,並要求分局長方仰寧下台負責,其中台大學生洪崇晏在場多次拿起麥克風帶領群眾喊口號,期間摻雜多人以粗話謾罵方仰寧,群眾在中正一分局牆面塗鴨並以文宣貼滿大型警徽燈箱。

洪崇晏在方仰寧出面道歉並表態口頭請辭時,對方仰寧說,「如果後來蔡教授拿回路權的話,你就要道歉下台,如果沒有的話,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

法界人士分析,洪崇晏言論已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0元以下罰金。

包圍警局施以強暴脅迫公務員辭職,觸犯妨害公務第135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而辱罵方仰寧者,也觸犯妨害公務罪,至於毀損牆面及警徽部分,則為告訴乃論。

此外,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昨晚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是一次嚴重的違法集會,警方已全程蒐證,將依法送辦,檢警將著手清查這場違法集會誰是首謀,以追究集會遊行法刑責,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