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建: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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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02/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李虹明總經理、蔡宗諺副總經理、董自立副總經理、林清樑協理

李得榮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國泰建設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決議通過解除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虹明總經理 林清樑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李虹明總經理:霖園置業(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清樑協理:上海陸景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太茂(上海)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霖園置業(上海)有限公司:物業出租

上海陸景置業有限公司、太茂(上海)置業有限公司:商業地產開發租賃、經營、

銷售、物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