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提加薪四法 明訂罰則

國民黨團提加薪四法 明訂罰則

勞基法、工廠法中都有替勞工加薪的規定,但定義模糊且缺少罰則,形同虛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4號)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加薪四法」修法,包括勞基法、工廠法、公司法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訂出不替勞工加薪的罰則,要讓勞工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戎華儀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4號召開記者會,針對勞工族群提出「加薪四法」,提案修改勞基法第29條、工廠法第40條、公司法第235條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規定企業有盈餘一定要分配給員工,否則將處以罰鍰。國民黨團併將這四項法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國民黨立委王郁敏:『我們加薪四法之一的勞動基準法第29條,特別就增列了罰款,如果將來企業,特別是你公開發行任何股票的公司,有賺錢但是不分配獎金給員工的話,將來要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鍰。』

主計總處上個月上修我國今年的經濟成長率到3.78%。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德福表示,經濟好轉,成果應該全民共享,低薪造成人才外流,鄰近國家都有意為勞工加薪,希望在野黨不要以政治手段阻擋這項提案,支持透過加薪留住人才。

(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