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批自由 引述不當數據不實解讀

【記者謝錦慧台北報導】「貧富差距99倍!最窮5%家庭年收4.4萬」報導,引述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發布102年所得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該統計不宜作為所得差距之比較,有關「最窮5%家庭年收4.4萬」,更是不正確的解讀。 國發會1日指出,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僅為課稅所得,不包含免稅所得及分離課稅所得等資料,亦未納入政府社福補助及租稅課徵等移轉收支,用以作為所得差距比較有其限制。 為確保弱勢民眾能得到適切的照顧,政府於100年7月1日起實施社會救助新制,除調整最低生活費訂定方式與放寬審查門檻,並將照顧對象由原本之低收入戶擴增至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人數占總人數比率由99年的1.18%增至103年的1.51%。另103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人數合計為70萬3,384人,占全國總人數的3.00%。政府針對低收入戶提供家庭生活補助,104年臺北市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4,794元,臺灣省則為10,244元,此外,尚有托育補助、兒童營養補助、醫療補助、就學補助、職訓等等多種輔助性補助項目,有效提升弱勢家庭之所得。 另為持續縮小所得差距,政府近年針對高財富及高所得者採行多項稅制改革措施,包括房地合一實價課徵所得稅制度、「財政健全方案」短期稅制調整措施(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減半及新增綜所稅45%稅率之級距),及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等,可進一步發揮改善所得分配之綜效。 國際間用以衡量及比較所得差距之指標多以「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 與「吉尼係數」 為主,非以課稅所得資料衡量。我國102年「每戶」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為6.08倍,低於日本6.12倍、香港20.70倍及美國9.59倍;「每人」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為4.08倍,低於韓國5.43倍、日本5.13倍、中國大陸9.40倍及英國7.70倍。吉尼係數為0.336,亦低於香港0.521及美國0.388 。 另為增進基層勞工福祉,並減緩物價上漲對弱勢勞工生活之影響,行政院核定自104年7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升至新台幣20,008元,係連續第5年調升,亦有助於提升邊際勞工薪資所得水準,進而改善所得分配狀況。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