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特定鑑價公司 書記官被判三年

圖利特定鑑價公司 書記官被判三年

台北地方法院前林姓書記官,當初辦理房屋和土地法拍業務時,利用職務之便,沒有透過發包規定,就擅自將鑑價工作交由朋友的公司負責。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林峻岳涉圖利4萬元,今天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全案就此確定。

(杜大澂報導)

這起法拍貪污案件是8年前爆發,曾經任職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的林姓書記官,負責辦理房屋和土地法拍業務,不過,檢調查出,他長期勾結不動產鑑價公司,將土地鑑價案件交由特定廠商,並從中收取回饋。檢調經過搜索約談,將林姓書記官聲押獲准,檢方偵辦也發現,林姓書記官在4年之內,將承包的200多件案子都發給朋友開的鑑價公司,圖利140多萬元,因此,將他起訴。

雖然一審被判5年刑期,不過,到了二審和更一審卻逆轉改判無罪,高院更二審則是認定,林姓男子沒有依照發包流程,就將27件鑑價案圖利特定廠商,審酌他是司法人員,因此,再依貪污罪判刑3年,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駁回後,就此確定。

(圖╱最高法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