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修正反恐媒體法 遭批換湯不換藥

埃及官方的中東新聞社(MENA)報導,埃及15日同意修正反恐法案中,威脅將追究報導立場和官方不一的記者刑責條文。但埃及媒體人認為,這只是換湯不換藥。 埃及政府是在1日通過具爭議性的反恐法案,未來將加快對暴力和恐怖攻擊案件的審判程序,藉此因應恐怖主義威脅。 但法案的第33項條款(Article 33)指出,刊登「對恐怖分子攻擊的不實訊息、和官方聲明相牴觸者將被關押至少2年」,則引發埃及媒體的強烈反對。根據法案,如果媒體在報導埃及對聖戰士作戰時的死傷人數,和官方說法不一時,將會被追究責任。 MENA指出,埃及內閣15日同意去除第33項條款中的監禁威脅,但以巨額罰金來取代。 報導引述政府發言人奎維席(Hossam al-Qawish)說,內閣已同意撤除第33條款的刑期部份,並以加強罰金至20萬到50萬埃及鎊(約為23萬到58萬歐元,25萬到64萬美元)來取代。 不過來自埃及報業聯盟(Egyptian Press Syndicate)的巴爾奇(Khaled al-Balchi)說,由於這筆罰金遠超出大多數記者的收入,因此修正後的條款只是變成另一種形式的監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