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前市府首長自肥 壹週刊公開道歉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壹週刊去年報導前臺中市政府六首長𨍭任文官一日,有自肥的嫌疑。前法制局長林月棗不甘其名譽受損,向法院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歷經法院近一年的調査,終於還這些首長清白。壹週刊並於日前刊登道歉之報導。

壹週刊2014年6月19日發行第682期標題「看衰老胡 轉任文官1天搶退 中市六首長自肥」報導,影射前法制局長林月棗及前勞工局長賴淑惠等首長有自肥嫌疑。經法院判決後,壹週刊於日前刊登道歉之報導。

林月棗、賴淑惠表示,名譽是公務員的基本尊嚴,如果沒有捍衞清白的勇氣,怎麼能展現依法行政的決心,壹週刊不實報導對一生奉公守法的她們和其他首長,造成極大的傷害和痛苦。林月棗、賴淑惠並呼籲壹週刊身為媒體,有強烈的社會責任,對新聞報導、事實陳述應詳盡查證、忠實客觀,不可為搶獨家報導扭曲事實,導致對他人造成傷害,亦恐涉犯民刑事侵權違法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