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案消費者集體求償 高院判賠394萬元

塑化劑案消費者集體求償 高院判賠394萬元

五年前國內發生塑化劑風暴,引起民眾恐慌,消基會代替數百名消費者集體向37家廠商求償20多億元,不過,一審只判賠120萬元,案件再上訴,高院認定,確實造成消費者精神傷害,判決部分廠商要共同賠償394萬多元。

(杜大澂報導)

昱伸和賓漢香料公司,涉嫌在起雲劑中違法添加塑化劑,賣給下游廠商製成各種飲料食品,讓吃下肚的消費者損害健康,事件爆發後,相關負責人被重判10多年刑期,消基會則是為500多位消費者向兩家製造商和下游的業者求償,一開始要求78億元,後來降為24億元,不過,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只判賠120萬元,包括精神慰撫金和懲罰性賠償全被駁回。

案件上訴到二審,高院認為,塑化劑造成的損害,並沒有達到需要就醫的程度,數10億元的求償並無理由,不過,消費者確實受到精神傷害,因此,除了原來的賠償,判決廠商要再支付274萬多元。

消基會律師徐則鈺在聽判後表示,雖然不滿意,但獲精神賠償令人欣慰。「如果說法院認為,塑化劑確實對人體有損害,而酌給一些精神賠償,對於消費者保護,已經算是一個勝利。」

另一方面,案件訴訟過程,也有消費者已經和部分廠商達成和解。至於,案件是否要再上訴,消基會表示,會研究再做決定。

(圖╱高院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