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工作年限 可望鬆綁

立法院將於九月中旬處理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如果順利三讀通過,最快十月上路。行政院勞動部政務次長陳益民昨(三)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在於鬆綁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只要經過專業訓練、自力學習,而且具有特殊表現,就可以繼續在台工作,鬆綁後時間沒有上限。 現行規定,外勞在台工作累計最長十二年,期滿就必須回國,不能繼續在台工作,這次修法將予以鬆綁,其他修正重點還包括中低收入戶免繳就業安定費、雇主聘雇家事外勞需參加三小時講習。 陳益民指出,台灣勞動力每年少十八萬人,所以台灣需要留才機制留下優秀外籍人才,未來只要經過勞動部審查通過即可,審查標準採取評點機制。 此外,目前評點機制還未訂定,大致上相關標準包括語文能力(國語、台語、客家語)、技術能力(專業訓練時數)、工作態度、雇主評價、外勞意願,只要分數達到合格標準,即可繼續留在台灣工作,沒有工作年限限制。不過,外勞還是必須使用簽證,目前不能因此取得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