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高院判決 高濱核電廠機組重新啟用

大阪高等法院在今天(3月28日)宣判,推翻2016年3月由大津地方法院提出的,福井縣高濱核電廠3、4號機,停止運轉的假處分,同意高濱核電廠重啟機組。

2016年3月時,大津地方法院接受,鄰近高濱核電廠的滋賀縣縣民申請,以高濱電廠3、4號機的核災對策仍未周延,以及營運的關西電力未提出詳細安全說明為由,同意停機的假處分,這也是日本首次有運轉中的核電廠被迫停機。但之後由於關西電力主張,已根據最新標準提出安全對策,因此被允許重啟機組,最快將在一個月後重新運轉。(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