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保存案遭糾正 雲縣2處長記小過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6日電)央廣虎尾台保存協調失靈遭監察院糾正,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地政及文化2處處長,各記小過1支,並強化橫向溝通協調。

建於民國61年的中央廣播電臺虎尾分臺,101年地方文史團體申請登錄文化景觀,因為保存範圍一直未確定,以致雲林縣政府文化處未完成公告程序。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在103年3月25日完成文化景觀公告,範圍2公頃,但是縣府地政處卻在公告前,以辦理區段徵收作業為由,雇工拆除,引起嘩然。

雲林縣政府地政處說明,去年受理央廣虎尾臺點交後,考慮文化景觀尚未辦理公告,而拆除作業是區段徵收範圍內應執行的法定程序。

地政處表示,此區段徵收是財務自償性,當時未償還開發費用貸款還有新台幣58億元,在多方考量下,才在去年3月7日雇工拆除。

縣府文化處指出,經專家學者會勘,預計採取殘存營建構件補強修繕、新舊並存的保存維修方式,未損壞的主體建築395坪屬室內空間,可望有2/3做為開放空間。

文化處表示,未來將規劃為「廣播紀念園區」,結合建國眷村、農博生態園區等周邊據點,採取原地保存,整合虎尾文資,展現虎尾新亮點。

雲林縣政府人事處依據政風處查察結果,綜合地政處和文化處提報懲處人員及額度,去年6月召開考績委員會,做出懲處,並強化橫向溝通協調,據了解,2處長各記小過1支。10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