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被指賣淫 告攝影師獲賠15萬

女模Rica(見右圖,謝幸恩攝)因拍攝手機性感開箱文而被封「蝴蝶姬」,她欲隆乳為E奶,找上林姓業餘攝影師介紹診所,雙方因講價不成翻臉,林男除指她跨海賣淫,還指她心腸如同「謝依涵」狠毒,Rica憤而提告並連帶求償30萬元;法院判她勝訴,但以林年薪較Rica低,僅須賠償15萬元。

中國時報【謝幸恩╱新北報導】 女模Rica(見右圖,謝幸恩攝)因拍攝手機性感開箱文而被封「蝴蝶姬」,她欲隆乳為E奶,找上林姓業餘攝影師介紹診所,雙方因講價不成翻臉,林男除指她跨海賣淫,還指她心腸如同「謝依涵」狠毒,Rica憤而提告並連帶求償30萬元;法院判她勝訴,但以林年薪較Rica低,僅須賠償15萬元。 現年29歲的Rica,又名「書兒」,曾獲選第4屆台灣小姐第5名,2年前拍攝手機開箱文竄紅,獲「蝴蝶姬」美名。今年演出知名網路遊戲神魔之塔廣告「神魔女將」,現任職於科技公司國外業務,粉絲團人數破14萬人。 兼差業餘攝影師的林男,在2013年認識Rica,得知她想隆乳後,林男興致勃勃地介紹診所,另強調「用我的方式拍,比較有質感」,話語中透露要拍露點照,Rica無法接受大尺度拍攝與昂貴手術價格而推辭,雙方不歡而散。 Rica事後公開與林男的談話內容,提到「為何要強逼我拍裸照」,林得知後怒不可遏,旋即向同為攝影師的宋男、詹男抱怨取暖,並提到「她想靠裸闖名號」、「籌手術費去新加坡人肉市場賣淫」、「整形變臉海撈一筆」等辱罵語句。 林男越講越火大,甚至把Rica比喻為八里雙屍案凶手謝依涵,「她與謝依涵同所高中畢業,都是心狠手辣的女人」,並在網路上洋洋灑灑發表近千字控訴文,Rica得知後憤而提告。 庭訊時,林男辯稱未強迫她拍攝裸照,為正當防衛才向他人澄清前因後果,但承審法官以林無從證明Rica跨海賣淫、整形海撈,已嚴重損及名譽,刑事部分判處拘役60日。 民事庭法官審酌,林男年薪相較於年薪破百萬的Rica低,雙方身分地位懸殊,Rica求償金額30萬元,應予減為15萬元,全案可上訴。 Rica昨受訪時指出,內衣、展場女模身材限制D罩杯,當時2個月沒有工作,走投無路才決心隆乳,看到林男出庭時仍大言不慚的說謊,不禁痛罵他「你這種話也講得出來,快給我下地獄吧」。她提告要的不是錢,而是要林男被判刑、讓司法還她一個公道,15萬元雖頂多補貼律師費,但她尊重法官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