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討1個月薪 網咖老闆竟回薪水過期

女討1個月薪 網咖老闆竟回薪水過期

新北市一名25歲的高小姐,3月的到網咖做了1個月的大夜班,不過當時,高小姐的銀行帳戶被凍結,公司又堅持薪水要用帳戶轉帳,薪水拖了3個月後,網咖公司卻說薪水已經過期,雙方對於薪資各說各話,等待勞工局調解。

懷中抱著9個月大的小孩,25歲的高小姐是個年輕媽媽,為了貼補家用,到家附近的網咖應徵大夜班,只做了1個月就離職,但她的帳戶被銀行凍結,領不到薪水,這一拖,就是3個月,沒想到銀行帳戶解禁了,店家卻說,薪水已經過期了。

高小姐氣憤的指控,原本應徵正職員工,時薪120元,應該要領到1萬7000元的薪水,但上班之後便成工讀員工,時薪只有110元,公司只願意支付他1萬2000元的薪資。

店家出示打卡紀錄反駁,指出高小姐只有上班12天,以時薪120來計算,只有1萬1520元,認為高小姐要得太多,不願意私下和解,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就等勞工局判定。(民視新聞陳尹柔、宋弘麟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