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智: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2

2.增資資金來源:103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358,29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3,582,9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每仟股無償

配發盈餘配股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

日開始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事宜,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者,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股票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