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本行獨立董事對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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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4款

1.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4/04/23

2.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發生緣由:

(1)本行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討論事項案第1案,討論修訂本行原於第八屆

第十三次董事會通過之10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其中於本年度股東常會提案討論事項

內追認101年度股東常會所有承認與討論事項,並追認本公司第七屆補選董事及監察人

各一名於其任期內之一切行為等案,經充分討論後採表決方式決議。

(2)獨立董事Philippe Espinasse表示同意上開議案;獨立董事李伸一表示反對。

(3)表決結果以五比四決議通過本案(本行董事共9人,出席董事共9人,

5票同意本案,4票反對本案)。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李伸一:

建業法律事務所榮譽所長

5.前揭獨立董事或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本案因採表決之方式

決議,最終決議與獨立董事李伸一所表示意見不同,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