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4/04/01

2.發生緣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進行勞動檢查,有違反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計新台幣16萬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除繳交罰鍰外,並將依法進行訴願。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6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持續積極召聘新員工,並適當調整產能,

以保障員工權益。未來將衡量人力設定狀況,以不超時加班為前提,並適度將訂單

委外生產,兼顧營運接單與勞工權益之需求。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