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尊重司法判決

富味鄉:尊重司法判決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30日電) 富味鄉公司販賣混油案,智財法院今天二審宣判,加重判處陳文南、陳瑞禮各1年10月。富味鄉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持續致力食品安全管理,以高標準進行產品把關。

富味鄉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富味鄉生產的產品皆經過研發、品保、生產等單位確認成分標示無誤,才進行標籤採購、生產。每批油品須經由品保單位檢驗判定合格後才能包裝入庫、銷售。

富味鄉長期秉持負責、嚴格態度以及「食安優先、如實標示」的原則,管理產品製程和品質,結合公司內、外部資源,自原料採購、進廠檢驗、生產管理、成品檢驗、產品標示至履歷追溯等六大面向進行全方位把關,落實自主溯源管理,未來更將兢兢業業提供消費大眾安全無虞的產品與服務。

富味鄉食品公司販售純黑芝麻油混摻低廉的黃麻油、特黑油,一審依刑法詐欺、食品衛生管理法製造販賣摻偽食品等罪,判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各1年4月徒刑,緩刑2年,兩人必須向公庫各繳交2500萬元罰金。

二審智財法院今天改依詐欺取財罪判陳文南、陳瑞禮各1年10月,得易科罰金66萬元,緩刑4年,並須各繳國庫2500萬元定讞。

此外,一審原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科富味鄉公司500萬元罰金,智財法院改判不罰。其餘富味鄉研發中心經理林瑞聰、資材課長劉騏瑋、調油技術人員陳國華、洪銘昌維持一審無罪。10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