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台北富邦銀行公告一百零四年度新台幣壹佰伍拾億元(或等值外幣)長期次順位金融債券發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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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北富邦銀行一百零四年度長期次順位
金融債券發行計畫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壹佰伍拾億元(或等值外幣),每期發行額度視市場資金情勢
訂定之
4.每張面額:本債券發行若為新台幣,最低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或其整倍數。本債券
發行若為外幣,則依相關發行規定所訂最低成交單位或交易單位或其整倍數相關規範辦
理
5.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採十足、溢價或折價發行
6.發行期間:本債券發行期限不少於五年,依發行時市場、本行資金及資本適足狀況定之
7.發行利率:得採固定利率、浮動利率、零息或組合式利率,依發行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提高本行中長期資金之供應能力並提升本行資本適足率、
加強利率及流動性風險之管理、強化資產負債結構
10.承銷方式:未定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本行或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辦理還本付息事宜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本行得於金融債券發行五年後,在同時符合「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
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第五款規定得贖回情形下贖回或自市場買回本債券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後一年內公告發行,並得視市場資
金狀況分次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