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解編」認知落差 赤科山農無所適從

【張國興 花蓮玉里】 花蓮縣玉里鎮的赤科山,每年8、9月金針花盛開時,就成了重要觀光景點,但農民長年來,都卡在占用國有林班地,無從合法耕作,民國96年時,行政院曾指示相關單位,要以專案處理,雖然2年前,土地已完成解編,但執行單位的林務局,與國有財產署,卻對「專案處理」,應包裹式移交或是地目分割移交,在認知上產生落差,讓期待解編後,進行土地利用的農民,至今仍無所適從。 每到花季期間,滿山遍野的金黃色金針花,將綠色山林點綴得精彩繽紛,不過在漂亮的金針花背後,農民卻是長期背負著,占用國有林班地的罪名,儘管民國102年7月,就已解編完成,林務局至今卻仍未將土地,移交給國有財產署,原因在於雙方,對專案處理的認知有落差,即使在第一次的,對外說明會上,雙方仍無法取得共識。 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林政課課長 余蘭君:「在花蓮縣政府,提解編的計畫的時候,就是要保持那個,農業休閒的景觀,要發展縣的觀光,所以基本上,在認知上會認定解編,是一個專案解編,那後續,如果還要去符合相關的規定,才能夠現況移交的話,其實就應該不符合,原來想要解編的美意。」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主任 吳泰焜:「專案是保安林地解編,是針對這個部分而已,移交並沒有專案移交,沒有 沒有到專案移交。」 到底什麼程度才叫「專案」,看在農民眼裡,簡直是一頭霧水,等了8年,農民最在意的是,什麼時候,才可以合法承租土地。 赤科山發展協會理事長 陳期泓:「如果依照他們(國有財產署)的說法,就好像洗澡不洗頭,一樣的道理,農民在乎的是,最重要的是時間的問題,林務局來講還有鎮公所,他們辦的業務也很多了,很多工作都他們在執行,對國產署來講,只是等待一個,你們交給我的一個清冊,我就來放租約,誰知道它到底要什麼。」 解編後,國產署不願意接收土地,是因為卡在山坡地出租,是管制的,但相關法條,已在102年12月修正放寬,而且解編後許多國有林班地,已經變更為農牧用地,可供農民合法承租,不過國產署對於是否專案移交,依舊相當堅持,只承諾會在5月底以前,送署裡核定,玉里鎮公所也呼籲農民,這段期間不要做任何地形,地貌的改變,以免再次影響移交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