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多次翹家還兩次懷孕 父憤而告少年不起訴
記者王筱雯/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小蓉(化名)的父親控告20歲的吳姓少年,不只多次誘拐女兒離家,還兩度讓女兒懷孕,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小蓉是主動去找吳男,吳男並未誘拐,所以不起訴,但是因為小蓉第一次懷孕時未滿16歲,所以涉犯「與未成年性交罪」,此案偵辦中。
跟據了解,少女小蓉在三年前(14歲)與吳男開始交往,在交往的三年間,曾經翹家五次,懷孕兩次,而最後一次翹家被家人尋回,隨後家人發現小蓉已經懷孕四個月了,小蓉父親憤而向吳男提告,控訴他不只多次誘拐女兒離家,還兩度讓女兒懷孕。
小蓉表示,吳男並沒有誘拐或唆使自己離家,是因為父親怕她離家,便將她用鐵鍊鍊住腳,還會對她進行家暴,才會逃到男友家居住,而且男友也曾勸自己打電話回家報平安。
地檢署認為吳男並沒有誘拐小蓉,所以不起訴,而第二次的懷孕,因為當時小蓉已經滿16歲了,所以不構成犯罪要件,給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