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網戀渣男 有孕他失聯

花蓮縣新城鄉16歲少女「小晴」,平日與擺香腸攤母親相依為命,情竇初開的她去年與網路認識男友,有了「愛的結晶」(見圖,許家寧攝),不料男友得知少女懷孕後,從此人間蒸發,少女傷心欲絕,休學當起小媽媽獨自扶養女兒,母親相當心疼說「女兒真傻」。

中國時報【許家寧╱花蓮報導】 花蓮縣新城鄉16歲少女「小晴」,平日與擺香腸攤母親相依為命,情竇初開的她去年與網路認識男友,有了「愛的結晶」,不料男友得知少女懷孕後,從此人間蒸發,少女傷心欲絕,休學當起小媽媽獨自扶養女兒,母親相當心疼說「女兒真傻」。 面目清秀的周姓少女,自從父母離異後,在網路因緣際會認識暱稱「古慕」從事板模工作的男友,該男展開熱烈追求,兩人從電話熱線到甜蜜交往了1年多,但去年男友得知少女意外懷有3個月身孕,電話從此失聯,「撥的電話再也無人回應」。 55歲的母親生氣說,「女兒就是太傻」,認識這麼久的男友,卻連他的名字與住址都不知道,沒辦法只能把孩子生下來,但女兒不到16歲半,在家照顧出生不到3個月的孫子,只有靠鄉公所一筆急難救助。 未成年少女產子,凸顯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等各項問題;花蓮縣警局婦幼隊指出,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學校相關人員知悉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婦幼隊獲報後將進行處理。 警方認為智慧手機普及,APP交友軟體便利性,除成為學生族群重要的社交工具,也擴大學生與各年齡、職業階層的縱向聯繫。花蓮地檢署統計自2012年至今年3月,收案與未滿16歲準強制性交罪有59件,像新城少女個案未提告情形實際情形可能更多。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指出,和14歲以上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者,即使是雙方合意,也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雙方都是未成年的小孩,因好奇或相愛而誤嘗禁果,若男方為18歲以下犯有以上情事,為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