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石鄉公所機要秘書涉貪 地院判八年半

尖石鄉公所機要秘書涉貪 地院判八年半

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前機要秘書「陳沺宇」被控勾結山老鼠,利用職務施壓鄉公所員工,取得多張採運許可證,讓山老鼠肆無忌憚盜採牛樟,藉此牟取暴利。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依貪污罪名,判處陳沺宇八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四年。另三名公務員則是分別判處一年八個月到一年兩個月不等的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前機要秘書陳沺宇,人脈豐沛,曾擔任尖石代表會主席。2010至2012年擔任鄉公所機要秘書期間,被控利用權勢,施壓經辦、審核採運證的鄉公所同仁放水,讓山老鼠集團取得合法採運證非法盜砍牛樟木,行徑大膽囂張。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陳沺宇利用職權施壓,讓公所的課員、檢測員,在會勘時多次以目測方式,將樟樹認定為牛樟,並虛填木材的重量。更誇張的是,山老鼠集團從被告陳沺宇取得合法許可證後,2012年三月起半年內,前往尖石鄉國有林班地盜伐一萬兩千多公斤牛樟,其中一半陸續賣給羅姓、林姓及鄧姓三名木材商牟利,其餘六千五百多公斤存放在尖石新樂村倉庫內。檢警是破獲山老鼠集團盜伐牛樟後,循線向上追查,才進一步發現被告等人違法發放採運許可證情事,並在倉庫內查扣六千五百多公斤盜伐牛樟。全案合議庭法官審理終結,陳沺宇被法官依貪污和贓物罪名,判處八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其餘三名公務員,則分別判刑一年八個月到一年兩個月不等的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