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開發回饋金 小農負擔減9成

中國時報【譚宇哲╱新北報導】 新北市山坡地開發利用須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以下簡稱山開金)繳交回饋金,但過去回饋金繳交是以水土保持計畫面積來計算,對於非農用土地開發面積較小的農舍相對不公,經市議員蔡錦賢爭取,行政院農委會本月12日發布修正辦法,未來山開金繳交將依據實際開發面積計算,可大幅減免小農9成負擔。 行政院農委會1990年訂定《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針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山坡地開發利用者,收取核准面積乘以土地公告現值的6至12%回饋金,但因核准面積過去是依水土保持計畫面積計算,而非實際開發面積,導致「用少付多」的爭議頻傳。 農業局林務科長黃嘉文表示,《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後,不再以水土保持計畫土地面積作為計算依據,而是按照實際開發面積「用多少、算多少」,對於開發者來說相對公平合理。 黃嘉文解釋,以山坡地占地10坪的農舍為例,若按照水土保持計畫土地面積計算,至少需繳交約100坪土地的回饋金,造成農友在開發農地上的較大負擔,山開金繳交辦法修正後,只按照實際開發土地面積計算,可以大幅減少9成回饋金繳交。 新北市議員蔡錦賢說,《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前,小農在山坡地蓋一座小農舍,其他都是農地,卻仍得繳交如同砂石場規模般的鉅額回饋金,根本不公平,經向市府建議後轉知中央,終於促成辦法修正,讓回饋金合乎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