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吸引台商回流投資 部會不能光做路人甲

工商時報【主筆室】 1990年代初期,投審會正式核准企業赴大陸投資,但隨著大陸土地、勞工成本的上漲、環保的抗爭,加上美中貿易戰的開打,不少企業興起落葉歸根、回台投資的念頭。不過,除了蔡總統再三呼籲、賴院長諄諄提醒,以及經濟部研擬方案積極爭取外,多數部會的態度則相當保守。 不歡迎金融投資的論點,我們可以理解,因為擔心造成房地產泡沫,或者因為資金大舉流入,造成匯率的大幅波動。但我們要呼籲政府爭取的是回台「實質」投資的台商。意味著它們是擁有投資計畫與廠房建設、研發投資規劃,同時是針對5+2產業創新的投資,絕非金融投資;其土地也以自用的廠房投資為主,不會涉及房地產的炒作。 其次,有論者認為,租稅特赦對國內合法繳稅的企業不公平,我們也可以理解,不過,這些錢不回來台灣投資,若轉往墨西哥、東南亞等地時,我們一毛稅都課不到。如果給予相當的租稅減免,這些「新增」的投資,會帶動國內就業的機會、企業營收的增加,最後又會以營所稅、綜所稅的形式回到政府手裡。透過10%的減稅,創造的可能是超過10%的潛在租稅收入,對全國百姓也相對有利。如擔心企業資金匯回不做實質投資,政府可以明文規定追扣租稅減免,並補徵罰款。 至於為何需要提供租稅特赦?觀諸台灣近年來的外人直接投資(FDI)金額,除2016年因為有巨額併購,FDI金額暴增至90多億美元之外,2015、2017年的金額,均僅有20多到30多億美元左右,是新加坡的1/20,美國1/80左右。 由於五缺問題,加上一例一休之後的勞資對立,嚴苛的環評,乃至兩岸的對峙,台灣投資環境已經大幅惡化,在亞洲吸引外人投資的排名更是墊後。如果不是台商對台灣有感,企圖落葉歸根,回台的機率更低,因此提供適度的租稅、土地優惠,來抵銷投資環境的惡化,帶動經濟的動能,應該是值得的。更何況台灣這二年稅收超徵5千多億台幣,如以百億的稅收損益來換取上千億元投資,為台灣經濟引入活水、提振經濟,加上後續衍生的經濟效益,以及可能的租稅收入,真的值得一試。 另一方面,有人認為過去台商回流以投入勞力密集產業為主,回台灣只要土地、外勞,對高階就業機會的創造及產業升級有限。此一問題如有配套即可解決。例如政府審核時鎖定5+2產業創新計畫,以及投資5+2相關的創投基金為主。甚至一開始即鎖定知名、有國際競爭力的標竿企業,提供客製化服務,吸引其回台投資。同時,在KPI的要求上,有一定的就業人數、一定的高階工作機會,不符合KPI,則設計追扣租稅優惠機制。未經嘗試、沒有配套,紛紛喊熱,那就像廚師害怕走近濕熱的廚房,是政府的怠惰表現。 最近,大陸更片面地提出「對台31項措施」,企圖在人才、資金、技術上掏空台灣,加速台灣產業的空洞化。台灣至今除了防堵,說服廠商、學生,那是包藏禍心的糖衣,我們也苦無其他對策。而此時的台商回流,正是「化解」、「反制」對台31項措施強而有力的工具,政府各部會怎能沒有任何動作,就輕易放棄? 相對於南韓、日本、美國的減稅刺激經濟,吸引製造業回流,我們的政府總是綁手綁腳。多數部會如同路人甲、事不關己,負面思考、風險顧慮永遠擺在第一位。官員們缺乏企圖心,只有風險的考量,沒有產業化的思考,這也正是台灣近幾年來,經濟陷入平庸成長的主因。如果不是近二年台灣搭上這波全球經濟復甦的列車,出口連續正成長,掩蓋了外人投資不足、結構調整不佳的真相,台灣經濟的表現將更形惡化。趁著經濟表現仍佳、未雨綢繆,更趁著美中貿易摩擦,化危機為轉機,此其時矣。 如果各主要部會仍擔心實質投資的可行性,政府方面可以提出配套機制,包括:(1)一定規模的投資,暫時排除個人的投資;(2)有可行的計畫書供審核,包括土地、廠房、設備投資計畫;(3)以5+2產業的創新投資為主;(4)五年內除非自用的廠房,不得投資地產;(5)必須有一定比率的R&D投資等。 我們認為有配套、有論述,排除風險,說服百姓。甚至先行先試,再觀後效。金管會、中央銀行、財政部應主動和經濟部溝通協調,在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做好配套,引導台商回台實質投資,一方面注入經濟動能,另一方面,加速產業升級轉型。不此之圖,年輕人的高階就業機會與揮灑的舞台、薪水停滯的突圍,將永無解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