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適用勞基法 教育部是兼師殺手?

【台灣醒報記者莊舒羽台北報導】「潘部長,你有看到這些兼任教師長年為校方付出,卻沒有任何的勞動保障嗎?」高教工會主任陳書涵17日在教育部門口說道。勞動部去年9月修改大專院校勞動基本法草案,僅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受到勞基法保障,導致多數學校下學期開始只聘請沒有勞基法保障的兼任教師。教育部表示,沒有本職的兼任教師屬較弱勢的族群,故優先提供勞基法保障。

高教工會17日率領數十位自北、中、南各地的兼任教師至教育部前門抗議,高喊「拒絕切割適用勞基法」、「教育部出面說明」等口號,並提出兩大訴求,第一、教育部及勞動部應立即著手修正草案,讓全體大專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第二、針對下學期「未具本職」身分之教師,遭到學校解聘、不續聘之個案,要求教育部介入處理並救濟。

陳書涵曾接獲勞動部高階官員的坦白告知,「所謂的切割適用勞基法,是潘文忠部長親自拍板定案,」勞動部原本打算在今年8月,將全體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的適用對象,但在教育部要求下,去年9月卻公告「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僅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受到勞基法保障,換句話說,若有其他職業的兼任教師,則沒有勞基法的保障。

因「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受到勞基法保障,等同於增加學校的人事成本,因此許多學校預計下學期開始只便宜聘請「具本職」的兼任教師。高教工會已經接獲大量兼任教師反應,他們遭到學校口頭的明示及暗示,「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只有兩條路可以走,偽造文書製作一份在外的「全職證明」,因為有假的全職證明,校方就不用將其適用於勞基法,否則就是下學期開始,無法拿到續聘書或解聘。

對此,教育部同日也發布新聞稿作出回應,認為學校應要聘用專任教師為原則,若課程多元或實物教學必須聘用兼任教師,在兼任教師沒有其他職業的前提下,自今年8月起,可受勞基法保障,因考量到沒有本職的教師,在數校兼差奔波,應優先提供這些相對處弱勢教師的工作權益。

針對學校以口頭明示及暗示,未來將不續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教育部也在1月12、13日的「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上,向與會的全國大專校院校長強調,兼任教師的聘任應以專業為考量,教育部也會持續督導學校後續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