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60年刑法 南韓通姦除罪化

廢60年刑法 南韓通姦除罪化

(法新社首爾26日電) 法新社報導,南韓憲法法院今天以7比2的票數,裁定1953年頒行的通姦罪責化法條違憲,將實行60年的通姦罪除罪化。

南韓通姦罪最重可判刑2年。

憲法法院首席法官朴桓哲(Park Han-Chul,音譯)表示:「即使通姦在道德上應受譴責,國家權力不應侵犯個人私人生活。」

南韓是少數非穆斯林國家當中,仍將對婚姻不忠視為犯罪行為的國家。

南韓過去6年有近5500人因通姦罪遭正式起訴,包括去年即有將近900人。

不過被起訴案件已下滑,最後遭判刑入監者越來越少見。

根據檢察機關,南韓2004年有216人因通姦罪服刑,2008年之前已降到42人,此後因此繫獄者只有22人。(譯者:中央社徐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