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還是分享? 網路按讚.打卡小心觸法

為了換店家提供的優惠不少人會在網路上打卡按讚,或是分享美食以及使用產品之後的心得,不過這些舉動現在傳出可能被看作是網路薦證式廣告,違反了公平交易法。今天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就有部落客希望政府講清楚廣告和單純的心得分享怎麼區分?公平會今天則是明確表示,除非雙方有對價關係,否則單純的打卡按讚,心得分享不會受罰。 網路發達,很多民眾喜歡在部落格PO文分享商品使用心得,或是上臉書打卡按讚換取店家優惠,有沒有可能觸法?曾因撰寫保健食品文章而遭罰4萬的部落客楊登傑表示,衛生局認為網路上的文章全都是廣告文,便以容易產生誤解的理由開罰,但到底誤解什麼卻說不清楚。 ==部落客 楊登傑== 食品廣告就是 很可怕的就是它不用送審 如果我有一些詞句踩了線 我就直接受罰 這樣很可怕 我就完全沒有一個 可以改進的機會 也有網路業者說,目前政府區分言論自由與廣告的做法太過粗糙,以美妝保養品分享文來說,如果是寫用了某產品後肌膚會有亮白效果,就有可能被衛生單位約談。 ==時尚美妝社群網站執行長 張維倫== 負面表列美白跟快白是不能寫的 但是晰白跟潤白是可以寫的 這個時候網友他們覺得 他們不想跟人家寫的一樣 他寫了一個亮白 他可能會被約談 而公平會則表示,民眾單純使用商品或服務後所發表的心得分享,或是打卡按讚的文章,如果只是消費者本身主觀概念來表示支持,依法不會受罰。 ==公平會副處長 林慶堂== 如果說一般部落客 他只是單純的使用某個東西 做使用經驗的分享 當然不屬於在 薦證廣告規範的範疇裡面 公平會說,除非雙方有對價關係,才會被重罰。不過參與公聽會的部落客與相關網路業者仍希望主管機關,能更明確區分網路薦證式廣告,和一般民眾分享文、開箱文的不同,民眾才不會莫名其妙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