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飛安 飛行組員時限下降

民航局昨(二十)日表示,為提升飛航與客艙組員疲勞管理,民航局特邀集飛航相關勞團、職業工會、航空業者與勞工主管機關代表參與,並歷經八次公聽會議後,完成「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將規則中有關飛航時限的條文草案修正,修正後的時限規範將從連續值勤三十日不得超過二一○小時,調整為二十八日不得超過一九○小時。 民航局表示,飛航時限規定的修正是依據國際民航組織的第六號附約,另外參考美國聯邦航空署相關規範,並依組員報到的時間、派遣人數、機艙內休息設備類別及待命時間計算,訂出不同飛航執勤的期間限度,就起降次數限制、生理夜晚、時差調節、通勤時間、執勤前後休息期間等分別律訂規範,希望藉條文間的配套管理、控管員工的疲勞風險。 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表示,航空公司若對員工違法排班,會給予警告及處以最低六十萬元起跳罰金‧預計最快在四個月後由交部統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