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提高空汙排放標準 5廠商加嚴管制

空汙問題日益嚴重,各縣市政府陸續擬定相關管控標準,彰化縣政府為加強空汙排放管制,日前擬定「彰化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除提高PM2.5標準,也將規範電力業者之空汙排放管道不得檢出汙染物,預計此加嚴標準將在發布後兩年內全面實施。(記者劉家甄 採訪報導)

彰化縣近年來的空氣汙染物雖在環保法規及相關計畫推動下,雖汙染有逐年改善的趨勢,但有鑑於細懸浮微粒PM2.5 的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尚未完備,空汙狀況未獲明顯改善,彰化縣環保局日前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的授權訂定「彰化縣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將PM2.5標準加嚴至5mg/Nm3,彰化縣環保局表示,彰化縣PM2.5年平均值為31.1 μg/Nm3,約為我國空氣品質標準15μg/Nm3的2倍,除了將排放標準值提升,為促使電力業使用潔淨能源,將比照燃氣機組的排放特性,規範其排放管道不得檢出重金屬及戴奧辛等汙染物,希望藉此規範有效減少空汙排放。

彰化縣政府表示,電力設施是彰化縣主要污染源之一,這次加嚴管制的對象包括台化公司、榮成公司、星元公司、星能公司及力麗公司等5家廠商的電力設施,目前規劃加嚴標準將在發布後二年內全面施行,預估加嚴排放標準實施後,約可減少45公噸PM2.5排放量,相當於減少全縣4.5%的PM2.5排放量,有信心有效遠離PM2.5的紫爆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