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抽驗市售魚油,8成不合格


彰化縣衛生局23日公佈市售魚油成分DHAEPA檢驗結果,有高達8成產品DHA和EPA含量未達外包裝標所宣稱的含量,含量最低者不到標示值的20%。原產地為國外者,含量均偏低。
衛生局提醒,最好的魚油來源還是攝食鯖魚、鮪魚、鮭魚、沙丁魚、秋刀魚等天然食物。如需要補充魚油產品時,應注意魚油膠囊的EPA和DHA很容易因為光照、暴露於空氣或是未低溫冷藏而分解氧化,購買的產品應為避光容器包裝,購買後記得保存於陰涼處,並在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品質。
為保障民眾購買魚油產品品質,彰化縣衛生局特抽驗市售魚油產品檢測EPA、DHA含量,檢驗結果,10件魚油產品中僅有2件DHA和EPA實際含量達到外包裝標示宣稱的含量,其餘8件DHA和EPA含量僅達標示值的20%-90%間,含量最低者只有標示值的17%(市售魚油成份含量抽驗結果如附件)
衛生局表示,EPA、DHA含量與標示值不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依法可處以4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假冒攙偽者,依法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上述產品涉及標示不實或有攙偽、假冒之情事,已移請所轄衛生局進行源頭調查確認處辦。
衛生局強調,此次抽驗結果EPA、DHA含量未達標示值的產品,不乏進口或高單價的魚油產品,每瓶市售價格介於250~2,450元之間,換算成每粒價格為0.8~27.2元,顯示價格高低與EPA或DHA含量多寡並無相關。由於魚油膠囊的EPA和DHA很容易因為光照、暴露於空氣或是未低溫冷藏而分解氧化。 含量偏低的產品是否與產製過程之保存運送有關,仍有待所轄衛生局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