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案更9審宣判 高院9/1判無罪

徐自強案更9審逆轉,判決無罪!20年前,他被指控綁架、撕票一名黃姓建商,歷審被判9次死刑,甚至一度定讞,後來因為共犯翻供,說他是無辜的,加上釋憲成功,才有更審機會,1日聽到無罪判決,徐自強激動地說不出話,媽媽更是當場痛哭。

聲援民眾:「徐自強無罪徐自強無罪。」

在聲援群眾歡呼之下走出高等法院,徐自強等這一刻等了20年,顫抖地差點說不出話來,擄人勒贖案更9審宣判,徐自強,無罪。

徐自強:「剛聽到無罪真的蠻激動,他剛剛真的說無罪喔,(對,沒錯我們都有聽到),謝謝謝謝大家,謝謝大家,等這天等了20年,不過還沒結束還沒結束,我希望這20年這場夢,能到今天就趕快醒過來。」

徐自強媽媽:「謝謝大家我等了20年,好長好長的一條路...,今天總算讓我盼到了。」

母子倆抱在一起,眼淚奪眶而出,民國84年,徐自強被控綁架一名建商,並且將他撕票,儘管他一再堅稱自己無辜,仍被判處死刑,從1審、2審到更6審,總共9個死刑,還一度定讞,後來因為2個共犯翻供,證稱徐自強無辜,加上監察院認為全案審理過程有瑕疵,提起彈劾,才讓全案有更審機會,更7、更8審,減輕到無期徒刑,更9審大逆轉,徐自強無罪。

高等法院行政庭長周盈文:「本件檢察官認定,徐自強先生共同犯案,是依據共犯黃春棋,及陳憶隆的指述,但是本院更9審認為,陳憶隆所為的證詞充滿了矛盾,此外檢察官其他的舉證,均不足以認定被告徐自強共同犯案。」

徐自強委任律師林永頌:「已經很多法官判他死刑或無期徒刑,要改判無罪是不容易的,但是這3個法官能夠有擔當,根據證據判無罪這樣是不容易的。」

一聽到判決,律師、聲援群眾都紅了眼眶,呼籲檢方不要再上訴,20年前的9月1日,擄人勒贖案發生,纏訟20年後,終於在同一天,徐自強舉起無罪的布條。(民視新聞陳俐吟、黃柏崴、SNG台北報導)